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51条规定“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具体的规定为: 1、如果强制执行被申请人的住所或财产所在地在中国境内,则可向其住所地或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如果强制执行被申请人的住所或财产所在地在中国境外,而且其所在国家也加入了联合国《关于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申请人可根据联合国公约向该国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执行; 3、国内仲裁裁决可向强制执行被申请人的住所或财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针对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是如何发生法律效力的,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不是一经送达就马上发生法律效力的,仲裁裁决书是在法定起诉期之后才正式生效的,劳动仲裁的裁决书的起诉期一般是15天;也就是15天之内如果都没有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就需要按照仲裁结果履行自己的义务,对仲裁结果无争议的就应该据实履行。
一裁终局案件的劳动仲裁裁决自作出之日起立即生效,而非一裁终局案件的裁决书生效的期限是15天之后。因为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书有争议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一裁终局案件是指以下案件: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