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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建筑工队上班,老板拖欠1年工资不给,没有发过工资,只有人证,人证证明我上班了,谈工资是口头谈的

2019-03-23 23:3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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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在线咨询顾问团

2019-03-23 回复

专业分析:

劳动合同法》第30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劳动合同法》第38条: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法》第91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其支付赔偿金:(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2)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3)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4)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可以看出,无故拖欠职工工资,资方要支付拖欠工资、补偿金(25%拖欠工资额),必要时还要支付赔偿金(但要以造成实际损害为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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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在建筑工地打工,应该有劳动合同或者劳务合同,如果没有,可以通过查询考勤表、出入工地的工牌、派工单、工友证明等,这些都可以证实劳动者的确是在为老板打工。现在国家规定建筑工程施工时对工人实名制管理,工资必须按月足额发放到工人的银行卡里。所以可以向当地住建局(建筑工程监管单位)投诉举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要求签订合同,发放工资。这些主管部门会调查处理的。

张宗垚律师

北京市京师(深圳)律师事务所

没证据的,可带身份证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劳动者可找工作证、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工装、个税完税证明、单位给劳动者办的暂住证、考勤记录、社保缴纳记录、派工单、同事证言、录音录像、有劳动者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签字的的书面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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