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保险法规定,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的条款内容,并可以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可以退还保险费。 如果你在投保前确实不是导致自己的疾病,那保险合同可解除,可退回一部分保费,具体看保险合同约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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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作出行政处罚前,行政机关不告知当事人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的,该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就以违反法律程序而予以撤销。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是告知所不可缺少的要素,各要素相互独立,缺少其中一个要素,或者各要素其中之一不一致的,即构成未告知。主要遇到以下情况: (1)告知的事实、理由及法律依据与正式处罚决定不一致; (2)告知内容缺少其中一个要素。 未履行告知义务或者未完全履行告知义务就影响当事人对陈述和申辩权的行使,行政机关失去兼听则明的适当机会,增加了蛮横、武断处罚的几率,这种作法对法定程序的权利、义务以及程序能够保护的实体权益就造成极大的损害。因此,人民法院在审查当中应将未履行告知义务或者未完全履行告知义务作为违反法定程序对行政处罚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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