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东莞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赔偿,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公司股东解除劳动合同是因为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公司终止劳动合同赔偿:按照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年限进行计算,工作时间满一年的需要再支付其一个月的工资;工作时长达到六个月以上但是未满一年的则按一年计算;员工工作时长未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果公司违法终止劳动合同,需要按上面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