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若公司不再与员工续签或提供的劳动待遇低于原合同,员工可以拒绝,应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若员工在08年前在公司工作,则从08年1月1日开始计算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补偿员工一个月工资。若员工是08年以后到公司工作的,则按员工的实际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补偿员工一个月工资。 劳动合同到期,公司没有与员工续签同,但员工仍在公司工作,公司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员工双倍工资。但要注意一年的诉讼时效。若过了一年的诉讼时效,则无法要求公司赔偿。劳动合同到期,若员工主动提出离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劳动合同到期,法律没有规定公司是否应当提前30天通知,因此公司只要在到期前通知员工,公司愿意或不愿意续签订劳动合同就行了,即使没有提前30天,也不用支付该补偿。
针对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应该怎么办,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员工在单位工作的时间应该分为两个部分计算,2008年1月1日之前的应该适用原《劳动法》,而原来的劳动法规定,合同自然期满的,无需进行经济补偿;第二部分是2008年1月1日之后的,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需要进行经济补偿。既然《劳动合同法》无溯及力,则其对2008年1月1日之前的期限无法律效力。从2008年1月1日起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根据劳动者合同期满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以拿到手的工资为准。 2、综上所述,除了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这种情况以外,单位需要对员工对员工进行经济补偿,补偿的数额为从2008年1月1日起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
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并不意味,公司以此为由终止劳动合同,不需要承担任何的法律责任。属于连续与公司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公司应当与您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公司以劳动合同到期为由终止劳动关系,属于违法终止,是需要支付赔偿金的。如果您第一份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便不续签劳动合同,又或者公司以低于之前劳动合同标准签订劳动合同,拒绝的,这两种情况下,均有权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赔偿金。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