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与新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新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在计算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的工作年限时,劳动者请求把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工作年限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2款规定,劳动者仍在原工作场所、工作岗位工作,劳动合同主体由原用人单位变更为新用人单位的,应当认定属于“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因此,劳动合同主体变更工龄应当连续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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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通常是需要放假的,如果规定在节假日安排员工加班的应当支付300%的工资报酬。法定节假日加班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和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都是占用了劳动者的休息时间,高于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报酬即是国家采取的一种限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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