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同居关系交纳青春损失费可以解除关系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同居关系主张青春损失费不能得到支持。青春损失费根本不具法律意义。不在法律规定的精神损害赔偿范围,不受法律保护。分手时,同居关系自行解除,无权向另一方要求物质或精神损害赔偿。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协商处理,不成在由人民法院作出判决。
“青春损失费”根本不是一个具有法律意义的词汇,在我国法律中无从找到相关规定。而且这种情况,也不属法律规定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补偿的范围之内的。不属于解释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换言之,当双方分手时,同居关系随之自行解除,一方无权向另一方请求物质或精神上的损害赔偿。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