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交通事故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和证据有哪些,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交通事故被告的举证责任范围如下: 1、身份证明和被告有关的其它信息提供,如现住址、职业、身份、工作状况、联系方式等; 2、证明自己在交通事故中没有过错、过错程度较轻或者是可以减轻自己过错的有关免责情形; 3、如果是和非机动车或行人相碰撞的机动车一方作为被告,则还应提供非机动车或行人在交通事故中有故意或者过错情形,否则不能免责; 4、针对原告提出的损害赔偿要求提出证明原告的损害程度较低或赔偿额过高的证据; 5、提供自己车辆保险的有关资料,如保单。交通事故原告举证责任范围如下: 1、被告身份信息; 2、事故责任由被告承担; 3、原告遭受的损失项目及具体金额。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需下列证据: (一)交通事故认定书等证明道路交通事故存在的证据; (二)受害人死亡,其直系亲属提起诉的,应提交亲属证明及受害人死亡证明; (三)受害人伤残的,可以提交法医鉴定书、残疾等级评定证明书; (四)医院诊断证明、医药费单据、残疾用具费、交通费单据、车辆维修费等单据; (五)受害人及其陪侍亲属的误工费证明、受害人及其陪侍亲属的经济收入证明; (六)其他须提交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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