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作为不可逆转的极其严厉的刑罚,我国的政策一向是慎用的。所以我过在判决、复核、执行死刑的过程都是极其慎重的。 坚持少杀、防止错杀同样既是国家一贯的死刑政策,也是人们的共识。因为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大量适用死刑υ背社会主义国家的性质;我国刑罚的目的是预防犯罪以至最后消灭犯罪,而不是从肉体上消灭罪犯;死刑存在消极作用,大量适用死刑会引起恶性犯罪增加,阻碍人们价值观念的提升;死刑是剥夺生命的刑罚方法,生命一经剥夺便不可能恢复,故必须杜绝错杀,而少杀、慎杀也有利于防止错杀。我国旧刑法典只对极少数犯罪规定了死刑,后来由于恶性犯罪增加,单行刑法增加了一些死刑规定。新刑法从表面上看?有减少死刑条款,但在总则与分则中对死刑的适用进一步作出了明确、严格的限制。新刑法施行以后,死刑的适用也大量减少。
针对死刑适用存在的问题及完善救济,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现行刑法对适用缓刑的法定条件缺乏具体、科学的标准,司法实践难以把握; 2、监管流于形式,缓刑实际执行难; 3、县级没有青少年管教机构,对未成年人适用缓刑难;等等。对策如下: 1、严格遵循上级法院针对特定主体和某些罪名的缓刑适用; 2、对所有案件在缓刑适用时考察各种因素。
缓刑适用中存在的问题如下: 1、现行刑法对适用缓刑的法定条件缺乏具体、科学的标准,司法实践难以把握; 2、监管流于形式,缓刑实际执行难; 3、县级没有青少年管教机构,对未成年人适用缓刑难;等等。 对策如下: 1、严格遵循上级法院针对特定主体和某些罪名的缓刑适用; 2、对所有案件在缓刑适用时考察各种因素; 3、罚金的缴纳、退缴非法所得、赔偿被害人损失。应区别对待;等等。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