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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承租人去世房子归谁

2022-03-15 16: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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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3-15 回复

专业分析:

能否有证据证明集资这套房子属于你爷爷生前个人财产?如能,可以拿出来继承。 你家现住的房子不能按继承来进行,应该按公房变更承租人来处理。很多地方的地方性法规都有关于公房承租人死亡或全家搬迁变更承租人的规定,条件是:与死亡承租人同一户口且实际居住满一年以上,在本市无其他住房;程序是向公房所有权单位或所在的房管部门申请变更,经审核同意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你大伯不具备继续承租条件,具体情况可向房屋管理单位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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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如果承租人是自己一人,去世后廉租房会直接收回。如果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去世,其家庭仍可申请廉租房,经审核条件符合可重新签订租赁合同,房子并不会被收回。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公房承租人死亡时,公房有同住人的情形承租人死亡的,其生前在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协商一致,要求变更承租用户的,出租人应予同意。协商不一致的,出租人应当从在本处有本市户口的共同居住人中,按照下列顺序书面确定承租人: (1)原承租人的配偶; (2)原承租人的子女(按他处住房情况,本处居住时间长短); (3)原承租人的父母; (4)其他人(按他处住房情况,本处居住时间长短。 2、公房承租人死亡时,公房无同住人的情形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死亡的,其生前的共同居住人在该承租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其生前的共同居住人在该承租房屋处无本市常住户口,或者其生前无共同居住人的,其生前有本市常住户口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除以上情形之外的公房承租人死亡,租赁关系终止时,出租人有权收回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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