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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协议书和劳动合同区别

2023-05-27 21: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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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5-27 回复

专业分析: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属于一般民事合同,受《合同法》的规制。即协议当事人可以约定协议生效,变更,终止或解除的条件和期限,可以约定违约金(所以实践中有很多企业要求毕业生支付违约金的事例)。 但是劳动合同属于特殊民事关系,受《劳动合同法》和相关劳动法律规制。权利义务主要涉及工作场所,工作内容,工资,休假,社保等内容。且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是法定的,当事人之间不能约定终止条件劳动合同解除的时候,多数情况企业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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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1、主体不同。就业协议的主体是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其中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的主体作用不言而喻,学校作为一个主体,其作用是维护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良好秩序,保障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并兼有证明学生毕业信息的真实性。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在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下依法签订的,只有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两个主体。 2、依据不同。就业协议依据的是教育部颁发的部门规章,劳动合同依据的是《劳动法》和《民法典》。 3、内容差异。就业协议可规定毕业生自身情况、就业意向、用人单位同意接收、学校派遣等,而在劳动合同中,依法必须明确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和劳动纪律、合同终止条件,以及违反合同的责任等必备条款。除此之外,双方还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在具体涉及到某项时还可以优先适用本地地方法规和规章。 4、签订时期不同。就业协议一般在学生毕业前签订,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只有等到毕业后方可。 5、效力不同。就业协议只是毕业生在“择业”过程中签订的协议,其效力始于签订之日,终于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之时。劳动合同的有效期,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以合同方式确定的,除法律规定的情形外,双方不得随意变更、中止。对毕业生来说,到用人单位报到后,在双方签订劳动合同之后,原就业协议随之失效。从这点来看,就业协议不能替代劳动合同。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的区别主要是,就业协议书的主体有三方,分别是毕业生、用人单位和高等学校。而劳动合同的主体是双方,分别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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