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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必须要在户籍所在地吗?

2023-04-14 17:0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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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4-14 回复

专业分析:

离婚一定要在户籍所在地吗?规定是夫妻俩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双方一起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申请办理离婚证。异地不能办理。《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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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伟东律师

浙江昌硕律师事务所

离婚时不一定要去户籍所在地。具体情况如下: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离婚时可以到男女双方任何一方的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如果是起诉离婚,必须到被告一方户口所在地或者常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并且到民政局办理离婚还应该带上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

吴莉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起诉离婚,不是必须要在户籍所在地。 离婚诉讼的管辖法院,具体是: 1.起诉离婚的原则是原告就被告,要去对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2.被告没有住所地的,到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3.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其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起诉离婚时,被告有以下情况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 2、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 3、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 4、被监禁; 5、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提出起诉的一方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提交起诉书以及下面几部分资料: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结婚证或者婚姻登记机关开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财产清单等,在开庭时再提交也可以);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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