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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待遇中的因工死亡是怎么补偿的?如何计算停工留薪期?

2022-02-23 20:3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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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2-23 回复

专业分析:

1、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员工,需要分情况而定,如果员工处于医疗期及停工留薪期内因为工伤死亡者可获得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丧葬费。如果是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可享受丧葬补助金和亲属的抚恤金。如果是其他伤残等级,停工留薪期满后,因为其他原因死亡的,是没有补助的。2、如果是五级(含)以下伤残等级或者无伤残等级员工,停工留薪期满后,因为非工伤原因死亡,是可以享受养老保险支付的丧葬费和抚恤金。3、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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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待遇的计算方法是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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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伤暂停工作期间的待遇计算方式如下:计算停工留薪期工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不超过12个月,情况特殊延长不超过12个月;计算残疾津贴,一至四级伤残从工伤保险基金按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五级、六级残疾应与用人单位保持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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