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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05 回复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四条规定,不得再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后劳动部对此规定的解释是“实行劳动合同制的女职工,在合同期未满的情况下,任何企业和个人不得以怀孕、生育、哺乳为由,解除其劳动合同。”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实施后,规定自用工之日起,用人单位要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应当承担双倍工资。按照上述规定,第一、用人单位现在不能辞退你;第二、用人单位没有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如果辞退的话,要支付你十一个月的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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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神兵律师合伙人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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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法律师
雄安新区一定发展的起来,它是国家级的发展新区。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智汇郑州人才政策主要包括落户政策、生活补贴政策、购房补贴政策、创业(帮扶)补贴政策和创业孵化补贴政策,具体补贴标准见《郑州市青年人才储备计划实施细则(暂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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