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业主在签了卖房合同生效后,再与别人签出租合同,该租赁合同无效。给承租人造成的损失由原业主负责。 2、原业主跟别人签了卖房合同,但未实际生效,所有权属于原业主,再与第三人签订出租合同,该租赁合同有效。 3、《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三条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四条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的,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 第一百五十条出卖人就交付的标的物,负有保证第三人不得向买受人主张任何权利的义务,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针对我在2011年的3月份转租了半间门面房,在今年7月27日转给我房子的人在我房租没有到期,房东要我与后转租的人协商共同承租,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建议先取得出租人书面同意,再与承租人签订租房合同。如果出租人同意承租人转租,则转租合同合法有效,如果出租人不同意,出租人可以解除与承租人的合同并将房屋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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