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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产增值的补偿金哪些条件呢

2022-10-25 19: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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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10-25 回复

专业分析:

对于房产增值部分的补偿,可以根据房屋购置资金的来源及其在全部房价款中所占的比例来考量其分割原则。 (1)一方婚前购房时交纳的首付款以及其个人偿还的贷款部分,该部分系不动产的自然增值,并非投资收益,不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双方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对应的房产增值也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屋所有权人不仅应当补偿另一方夫妻共同还贷部分的一半,还应该补偿共同还贷部分对应的房产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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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补偿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婚后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 2、请求方付出较多家庭义务; 3、离婚时提出。

章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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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典》和《妇女权益保障法》的规定,在补偿的方式上,一般要求是一次性给付,适用离婚补偿制度的条件有以下几方面: 1、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期间实行的是分别财产制,即要求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离婚财产如何分割)这是因为,在实行法定财产制的夫妻离婚时,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一切财产,双方都可以分割,(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分割时虽也考虑财产的来源,但如双方都没有可以照顾的特殊原因,共同财产基本上是等分的,这样没有经济收入的一方在离婚时就可得到对方的财产,这就间味着其家务劳动得到了肯定。 2、权利的享有须以特定义务之履行为对价。即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为抚育之子、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即要求一方为了家庭的利益做出了大量的贡献。离婚补偿制度的目的之一,就是要承认家务劳动或协助工作的价值。(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在夫妻分别财产制度下,离婚时双方无共同财产,如不作出一定的补偿,作出贡献的一方的价值就无从体现。 3、权利人只能是夫妻双方中的一方当事人。民法典为私法,这种补偿请求权在于保护当事人的个人利益,是典型的私权,一般不涉及公共利益,如果当事人认为放弃这种权利不会对其基本生活造成困难,法律并不强加干涉,所以当事人以外的利害关系人无权享有。 4、离婚补偿的请求只能在离婚时提出,即只有在双方准备离婚或者其中一方提出的离婚时,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才可以要求经济补偿。(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此外,这种补偿并非离婚财产分割的考虑因素,而是一种独立的诉讼请求权。 离婚补偿的方式法律上没有具体的规定,但因其是经济补偿,(离婚财产如何分割)主要还是以金钱为主,特殊情况下也可以使用有形财产或者房屋不动产的形式来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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