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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与单位签订的个人所得税合同是否具有效

2023-02-23 19: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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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2-23 回复

专业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对个人所得税的规定属于管理性强制性规范,并不属于效力性强制规范,只有违反效力性强制规范的法律、法规,才涉及到合同无效的问题。在二手房买卖中,买方不用交个人所得税,卖方则可能要交个人所得税,但如果满足免税条件的就可以不用交,具体由谁承担要看购房合同的约定,如果约定了由买方承担房屋交易过程中的所有税费的话,就必须由买方承担。具体到本案,涉案协议条款中“净”应理解为纯粹之意,“净拿”应理解为最终纯得之意,结合双方协议中约定的“甲方净拿104万”以及当前房屋买卖交易习惯,应理解为由李女士承担交易中产生的契税、个人所得税等费用,卖房人最终纯得104万元。因此,双方因个人所得税由谁负担产生争议导致合同未能履行,主要原因在于买房人,应由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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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个人签订的劳务施工合同如果是当事人之间依法订立的,并且不具备无效的情形的,有效。劳务施工合同一般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并且双方需各执一份。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民法典规定,合同要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才有效的,工程要承包给具有资质的承包人,而个人是不具有承包资质的,所以与个人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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