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能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2022-10-15 21:14:24
推荐答案

西藏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10-15 回复

专业分析:

由于公司发放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保障工资,当事人可以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和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当事人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劳动监察大队协调不成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展开更多

针对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能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同类普法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劳动合同工资不得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覃程律师

湖北五经律师事务所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知道,基本工资并不等于最低工资,最低工资指的是包括职工基本工资在内的全部收入,主要有基本工资、奖金以及物价补偿性质的津贴。因此职工的基本工资当然可以低于最低工资。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相关精选问答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精选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