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的,而且你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是肯定会得到补偿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对此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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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知道,基本工资并不等于最低工资,最低工资指的是包括职工基本工资在内的全部收入,主要有基本工资、奖金以及物价补偿性质的津贴。因此职工的基本工资当然可以低于最低工资。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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