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需搜集对方借款的证据,才能主张对方偿还。房产分割参考如下。详谈电话联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十六条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条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针对请问这样的行为属不属于恶意拖款呢?请问如果到承诺还款日还不还的话,如果是向法院起诉,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有欠条只能证明借贷合同已成立,但是否生效还需要有其他的证据予以证明才可以得到法院支持,例如转账凭证等银行的流水记录。 如果仅仅有借条,法院也不是一定不支持原告,而是要结合其他情况来判断是否实际交付了借款,这些情况包括:借款金额、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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