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公租房使用权怎么判, 1、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夫妻离婚,受到最大伤害的是孩子。为确保孩子的健康成长,有一个稳定的居住环境,将公租房使用权判给带孩子的一方,合情合理。此外,根据最高院的司法解释,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应判归女方抚养。 2、男女在同等条件下,照顾女方。 3、照顾残疾或生活困难的一方。 4、照顾无过错一方。什么是“过错”呢,一般来说主要是指由于谁的原因造成了夫妻离婚。在实践中,主要的情形是一方有婚外情,或有赌博等不良嗜好,或道德品质败坏等。 5、参考公租房产权人(单位)的意见,决定判给男方或女方。 1、如果一方无权取得公租房使用权,那么也就不存在补偿问题。 2、如果双方均有权取得公租房使用权,由于使用权最终只能判给一方,因此得房方应向未得房方进行适当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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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院的司法解释,公房使用权分割遵循以下原则: 1、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 2、男女在同等条件下,照顾女方。 3、照顾残疾或生活困难的一方。 4、照顾无过错一方。 5、参考公房产权人(单位)的意见,决定判给男方或女方。
离婚时要根据情况来判决公房的使用权。在房屋出售前,房屋产权归国家所有,承租人只有使用权。离婚时双方协商不成,法院应根据具体情况,坚持男女平等原则,考虑双方经济实力,合理判决公房的使用权,承租人对另一方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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