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因为你们所在的公司经营方式转变,用人单位要求和你解除没到期的劳动合同,再去新成立的公司工作.你可以不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经双方协商同意从6月30日起解除原合同.公司给予工龄经济补偿金.因去新公司路途远,工作环境差,你不愿意去,公司要求我写辞职信,但双方己签了解除合同协议书了,如果你还写辞职书,肯定会到时说是你主动离职的,拿不到补偿金。当然如果公司没有按照劳动合同法支付你的相关工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协议书的附页注明经济补偿金总额的,公司扣着,说是等7月10日补偿金到我帐上,才给我签收.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书:原文甲方:公司乙方:本人根据乙方要求,甲乙双方经协商就解除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从2012年06月30日起,解除双方于2012年01月01日签订的劳动合同.甲方根据相关规定,向乙方提供经济补偿金.乙方承诺,在离职前,按规定办理交接和离职手续,并承诺不对外泄露在业务中获取的有关商业秘密.甲方将按规定办理乙方退职的相关社保手续等.甲方:公司章总经理签名乙方:本人签名如果7月1日你不去上班就离职了,公司不同意,则不一定能拿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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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单方解约需要赔偿。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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