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买卖新政策,契税征收的方式 当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为家庭唯一住房的,所购普通商品住宅户型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契税按照1%执行;户型面积在90平方米到144平方米的,税率减半征收,即实际税率为2%;所购住宅户型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契税税率按照4%征收。购买非普通住房、二套及以上住房,以及商业投资性房产,均按照4%的税率征税。 二、住房公积金政策: 1、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扩大 满足任一条件的消费者可提取公积金:购买、建造、大修、装修自住住房;离休或者退休;丧失劳动能力之后并与本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出境定居的;要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无房职工需支付自住住房租金的。 2、可提取配偶公积金的情况 购买、建造、大修、装修自住住房;需偿还住房贷款的本息的;无房职工需支付自住住房租金的;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的。 3、自行缴纳公积金人员 在目前实施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只有在正式单位上班的职工才可以缴纳住房公积金,送审稿首次提出个体户、灵活就业人员也可个自行缴纳公积金。 4、缴存金“限高保低” 住房公积金缴纳基础参照职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不得低于60%,也不得高于平均工资的3倍;缴存比例上限不应高于12%,下限不应低于5%。 5、缩减管理委员会人数 调整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构成,减少行政机关人员数量,规定缴存职工代表不得低于总人数的1/3。 6、简化单位证明 送审稿提出,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申请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银行按照委托合同办理有关支付手续,简化了单位出具证明的环节。 7、缩短提取和贷款审批时限 贷款审批时限由15日缩短为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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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新政策有:购买一般住所,属于家庭的,折半征收契税;购买90平方米以下一般住所,属于家庭唯一住所的,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二次购房为3%,不分面积。
1、自2010年10月1日起履行的契税优惠政策的告诉规则,对自己采购一般住所,且该住所归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爱人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所的,折半征收契税。 2、对自己采购90平方米及以下一般住所,且该住所归于家庭唯一住所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一次购房90平米以下按1%税率征收,90-140平米1.5%,140平米以上3%;二次购房都是3%,不分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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