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不得终止劳动合同的类型有哪些

2022-07-24 10:38:36
推荐答案

江苏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7-24 回复

专业分析: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你不主动辞职,单位不能跟你解除劳动合同。

展开更多

针对不得终止劳动合同的类型有哪些,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同类普法

陈忠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合同终止包括:1、清偿,即债务已履行;2、解除;3、抵销,即债务相互抵销;4、提存,即债务人将标的物提存;5、免除,即债权人免除债务;6、混同,即债务与债权归于同一人;7、法定的或由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情形。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合同的终止的类型: (一)清偿,清偿是按照合同的约定实现债的目的的行为。 (二)解除,解除包括单方解除和双方解除。 (三)抵销,是指二人互负债务时,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之清偿,而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对等额内相互消灭。 (四)提存。 (五)免除。 (六)混同。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相关精选问答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精选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