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刑事诉讼法》 1、第九十五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2、第九十六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本法规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3、第九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针对挪用公款罪变更强制措施的规定是什么?,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关于变更强制措施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可以分为应当变更强制措施和可以变更强制措施两种。(一)应当变更强制措施的情形1、第一审法院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单独适用附加刑,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2、被告人被羁押的时间已到第一审法院对其判处刑期期限的;3、案件不能在法院规定的期限内审结的;4、第一审法院判决被告人无罪、不负刑事责任或者免除刑事处罚,被告人在押的,应当宣判后立即释放;5、裁定准许撤诉或者当事人自行和解的自诉案件,被告人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法院应当立即解除。(二)可以变更强制措施的情形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3、系生活不能自理人的唯一抚养人。欧阳律师建议:国内刑事羁押高,取保候审十分难得,但是家属和犯罪嫌疑人都不应该放弃争取任何权利。此外使用保证金与保证人选择方面律师建议尽量使用保证金形式,减少不必要的支出。
在刑事诉讼中,经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及其家属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的,公检法机关可责令其缴纳保证金或者提供担保人后,予以办理取保候审。但是,经公检法机关审查,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还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等情形的,不得办理取保候审,应由公安机关予以逮捕。对于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办案审查机关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