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公检法机关主动变更 (一)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 (二)公安机...
情形带来的相关内容介绍。对于超期羁押变更,我们要根据犯罪嫌疑人的具体情况就行决定。对于患有严重疾病的犯罪嫌疑人或者怀孕的犯罪嫌疑人,当疾病痊...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可以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可以,必须改变或解除强制措施的情况,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捕后,人民检察院仍需审查拘留的必要性。不需要继续拘留的,应当提出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发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立即撤销或变更。公安机关释放被抓人或变更逮捕措施,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必须在3天内决定的强制措施不同意变更的,必须通知申请人,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一般30天,最长不超过60天。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扣押期限不得超过30天;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天。扣押期间不包括检测、检验、检疫或技术鉴定期间。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