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到退休工龄劳动合同没有终止,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因此,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继续在用人单位工作,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的,应区分两种情况予以处理:1、用人单位已为劳动者办理养老保险手续的,双方的劳动关系自劳动者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时终止,劳动者在继续为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发生的争议,应作为劳务纠纷案件,适用民法的相关规定。2、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办理养老保险手续,劳动者继续为用人单位工作的,仍按劳动关系处理
针对退休工龄处理是否终止劳动合同?,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合同终止,但是如果如果用人单位愿意放弃要求劳动者按龄退休权利,且劳动者也不主张退休权的,则劳动合同可以不终止,可以继续履行。劳动者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时,劳动合同自动终止,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继续发生劳动工作关系的可以作为劳务关系处理。
劳动者到退休年龄后如果开始依法领取退休金的,必须终止劳动合同;如果尚未开始领取退休金的,劳动合同还未终止。在此情形下如果终止劳动合同的,单位并不需要支付给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