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辞退是指用人单位根据生产经营状况和富余职工的情况,按照有关规定与职工结束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例如按照《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应属于正常辞退职工的情况。 辞职是指职工根据劳动法规或劳动合同的规定,提出辞去工作从而解除劳动关系。辞职一般有两种情形,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等,职工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二是根据职工自己的选择,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自动离职是指职工终止劳动关系时不履行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擅自出走离岗;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手续没有办理完毕而离开单位。自动离职的职工须承担违约责任,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录用自动离职的职工的用人单位,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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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和辞退区别如下:行为主体不同,辞职是职工个人,辞退的主体是单位;政策不同,辞职的政策支持比辞退的多,辞职事由广泛,辞退事由有限;辞职和辞退成立的事由在性质上不同。辞退一般是职工有违纪行为,而辞职的理由比较正当;程序不同,辞职要由职工书面申请,辞退则不用。
辞退和辞职的区别是:单位辞退职工的,因职工违反单位劳动纪律或者违法行为,单位没有义务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单位非法辞退职工的,应当支付劳动者的经济赔偿金;劳动者自己辞职,单位不需要支付工人的经济补偿;公司辞职,员工可以申请失业保险;员工主动辞职的,不能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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