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劳务派遣后,实际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组织签定《劳务派遣合同》,劳务派遣组织与劳务人员签定《劳动合同》,实际用人单位与劳务人员签定《劳务协议》,用人单位与劳动人员之间只有使用关系,没有聘用合同关系。劳动者与其工作的单位不是劳动关系,而是与另一人才中介等专门单位形成劳动关系,再由该人才机构派到用人单位劳动,用人单位与人才机构签订派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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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前者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万,后者无要求;前者不得以非全日制形式招工,后者可以签订非全日制合同;前者涉及用人单位、用工单位和劳动者三方,后者只涉及用工单位和劳动者;前者期限固定二年以上,后者无规定;前者非本人原因停工按最低工资计发,后者按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80%计发。
二者的区别在于:1、主体及主体间的关系不同:前者的合同主体为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后者的主体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2、期限方面的不同:前者的期限为两年以上的固定期劳动合同;后者则可以分为固定期和无固定期两种;3、解除方面的区别:二者的解除条件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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