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所在地设区的市、县(市、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物业管理区域档案。档案资料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物业管理区域的范围、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二)共用设施设备情况;(三)建设单位、产权单位;(四)业主总卢数、居住人口、产权构成比例;(五)物业服务企业名称、管理时间。物业服务企业变更的,业主委员会应当及时向物业所在地设区的市、县(市、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针对物业管理规定是什么?,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物业费管理新规定如下: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业主支付物业费的合同;物业服务人包括物业服务企业和其他管理人;每个地方的物业费收取标准都不一样,具体的物业费收取标准由当地的物价局公布。
物业管理养犬业主规定有以下三点:个人在养犬前,应当征得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同意,并与其签订养犬义务保证书;养犬人应当自取得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出具的符合养犬条件的证明之日起30日内,持证明到住所地的区、县公安机关进行养犬登记,领取养犬登记证;养犬人取得养犬登记证后,领取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出具的动健康免疫证。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