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出质登记事项有哪些?登记事项包括出质人和质权人的姓名或名称;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的名称;出质股权的数额。下面就 股权出质登记事项有哪些? 股权出质登记事项包括: (一)出质人和质权人的姓名或名称; (二)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的名称; (三)出质股权的数额。 申请出质登记的股权应当是依法可以转让和出质的股权。对于已经被人民法院冻结的股权,在解除冻结之前,不得申请办理股权出质登记。以外商投资的公司的股权出质的,应当经原公司设立审批机关批准后方可办理出质登记。 申请股权出质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应当由出质人和质权人共同提出。申请股权出质撤销登记,可以由出质人或者质权人单方提出。 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质权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出质股权权能的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针对股权质押登记有哪些,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办理股权质押的登记手续的流程是,首先订立书面的股权质押合同,然后向工商行政管理部分申请质押登记,提交质押合同、股权证明等资料,再由登记机关审核,最后办理出质登记。
股权质押登记材料有书面的质押合同、出质人身份证明、股权证明或公司的股东名册复印件、质权人的身份证明、《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等。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七条规定,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第四百四十三条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第四百四十六条规定,权利质权除适用本节规定外,适用本章第一节的有关规定。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