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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失业保险手续的情形有哪些,劳动者满领失业保险金期间,应当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2022-04-22 16:2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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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4-22 回复

专业分析:

《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已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根据上述规定,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具备的条件主要有:(1)缴费年限的限制。劳动者及其所在单位必须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到1年的,不能申领失业保险金。权利义务相一致时劳动法的基本原则之一,按时缴纳保费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义务,只有履行了该义务才能享受相应的权利。(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一般来讲,中断就业的原因分为两种:非自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自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因自愿离职而导致失业。非自愿中断就业的人员(如辞职)被排除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范围之外。(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办理失业登记是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必经程序,目的是为了掌握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确认其资格,失业登记是失业人员进入申领失业保险待遇程序的重要标志。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还须有求职要求。这是考虑到失业保险的一个重要功能是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实现这一目的,一方面需要加快经济发展,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同时,发展和完善就业服务事业,为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提供服务;另一方面也要求失业人员积极主动地利用各种就业机会和就业服务设施,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增强竞争就业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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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失业保险最主要的待遇就是可以领取失业保障金。另外在领取失业保障金的同时,参加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那么就可以享受基本的医疗保险待遇,失业期间个人就不用缴纳医疗保险费用。失业人员如果是在领取保险金期间死亡的,那么按照规定,会发放给亲属一次性丧葬补助以及抚恤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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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的规定,失业保险基金用于下列支出: 失业保险金;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医疗补助金;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失业人员的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补贴,补贴的办法和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国务院规定或者批准的与失业保险有关的其他费用。 相应的,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金以及医疗补助金、丧葬补助金、抚恤金、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等失业保险待遇, 具体标准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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