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第四十三条规定: 1、用人单位不得违反劳动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平时加班必须支付加班工资,不能用调休来补偿。休息日的加班可以用补休的办法来补偿。平时加班为平时工资的1.5倍,休息日为两倍。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2、双休日加班后,是安排补休还是支付加班费,决定权在企业,职工没有选择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只有平时晚上的加班和国定假日的加班,用人单位必须支付加班工资。
针对劳动法对加班费如何规定,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当支付一定的加班费。工作日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劳动者的工作时间是有规定的,依据法律的规定,劳动者每周工作的时候应该不超过40个小时,如果因生产需要,用人单位要劳动者加班的,要支付加班费。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