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受伤,认定为工伤,并且鉴定为伤残等级的,如果用人单位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保的,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医疗费都应当由社保部门承担,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等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其缴纳社保的,则劳动者伤残期间的所有赔偿都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及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针对工伤鉴定后劳动者赔偿的费用有哪些?,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劳动者认定工伤后赔偿规定有:因工死亡后赔偿项目包括:丧葬费、亲属抚恤金、一次性死亡补贴;工伤后赔偿项目主要包括住院和生活费用以及伤残补贴。
劳动者工伤赔偿如下: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医疗费用按机构发票确定,伙食补贴,前提,住院,根据当地标准确定,用人单位支付,停工留薪工资,按原工资支付,原工资是指受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用人单位支付。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