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十一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针对什么情况下下不得安排劳动者在孕期,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在下列情况下劳动者能获得补偿金:用人单位非过失性辞退;经济性裁员;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之一,劳动者单方面解除;由用人单位提出的协商解除;其他。
以下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非过失性辞退;经济性裁员;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之一,劳动者单方面解除;由用人单位提出的协商解除;其他。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