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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签劳动合同辞职应该赔偿吗?

2023-03-04 20:2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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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3-04 回复

专业分析:

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是可以的,所以建议劳动者尽快到劳动局找仲裁委员会,依法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公司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公司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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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征鑫律师

重庆合益律师事务所

劳动者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时主动辞职的,一般不用赔偿单位,但如果单位从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没有与劳动者签合同的,需要每月赔偿给劳动者双倍的工资,但最多赔十一个月。

刘奇律师

北京京师(宁波)律师事务所

不一定。如果可以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实存在劳动关系,劳动者就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主张权利。如果符合《劳动合同》中规定的“经济补偿金”的情形,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如果单位是违法解除合同,劳动者还可以主张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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