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标原则:(1)公平、公正 (2)依法评标 (3)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评标: (4)合理、科学、择优 (5)对未提供证明资料的评审原则:凡投标人未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资质证书、业绩证明、职业资格或证书等),若属于招标文件强制性要求的,评委均不予确认,应否决其投标;若属于分值评审法或价分比法的评审因素,则不计分,投标人不得进行补正。 (6)做有利于投标人的评审:(7)反不正当竞争:(8)记名表决:(9)保密原则:评委必须对投标文件的内容、评审的讨论细节进行保密。
针对招标文件中评标的基本原则,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招标和投标的基本原则有: 1、公开原则。要求进行招标活动的信息要公开。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应当发布招标公告,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公告。 2,、公平原则。要求招标人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办事,同等地对待每一个投标竞争者,不得对不同的投标竞争者采用不同的标准。 3、公正原则。对所有的投标竞争者都应平等对待,不能有特殊。公开原则,即要求招标投标活动必须保证充分的透明度,招标投标程序、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和中标结果等信息要公开,保证每个投标人能够获得相同信息,公平参与投标竞争并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透明,也为当事人、行政和社会监督提供了条件。公开是公平、公正的基础和前提。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