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税务登记证件丢失登记

2023-03-16 17:41:47
推荐答案

山东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3-16 回复

专业分析:

一、遗失税务证件报告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应当书面报告登记税务机关,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证件遗失报告表》,并将纳税人的名称、税务登记证件名称、税务登记证件号码、税务登记证件有效期、发证机关名称在税务机关认可的报刊上作遗失声明,凭报刊上刊登的遗失声明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请补办税务登记证件。 (一)需要提供的资料(复印件提供2份) 1、《税务证件挂失报告表》,2份; 2、刊登遗失声明的版面原件和复印件; 3、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杂志的报头或者刊头; (二)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应当自遗失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 二、办理程序 (一)申请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应在规定期限内到原登记税务机关领取《税务证件挂失报告表》一式二份,按要求实填写后,连同资料一起报送国税登记窗口办理相关手续。苏州市区(不含新区个体工商户)纳税人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国税登记窗口办理相关手续。 (二)受理审核 1、证件资料是否齐全、合法、有效,《税务证件挂失报告表》填写是否完整准确,印章是否齐全; 2、纸质资料不全或者填写有误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或重新填报。 (三)核准 如纳税人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的,在《税务证件挂失报告表》签属意见,经系统录入证件流失信息。 (四)税务机关承诺时限 提供资料完整、各项手续齐全,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结,重新核发放税务登记证件,并按规定收取税务登记证件工本费。

展开更多

针对税务登记证件丢失登记,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同类普法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确认对方身份信息。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身份证号、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确认管辖法院一般来说,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的住所地(工商局登记的注册地址)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实际办公地址不一致的,有实际办公地址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驾驶机动车违法后需要进行一系列的程序,交通违章分两种,一种是以抓拍为主的违章,例如超速,违规停车,不系安全带等,这样的违章只要持机动车行驶证,本人的驾驶证,到车辆所在地的车管所办理。一种是以现场贴条,现场开据罚单的为主。前者要持条到交警队找到当时给开条的交警,给开个罚款单,到银行交完钱,这样的一般是违停。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相关精选问答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精选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