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前,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确定拟出让地块的规划条件,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规划条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地块的使用性质、位置、范围和面积;(二)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容积率、绿地率;(三)建筑退让,出入口方位,停车泊位;(四)应当配置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内容、位置和规模,以及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等规划要求;(五)拟建建筑风格、色彩等有关规划指导要素。
针对如何拟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条件,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转让土地使用权,按“转让无形资产”税目缴纳营业税,税率为5%,转让建筑物有限产权或永久使用权,将不动产无偿赠与他人的行为视同销售不动产,按5%的税率缴纳营业税。
土地使用权出资的条件的规定是: 1.土地的出资是使用权的出资,而不是所有权的出资。 2.用于出资的土地使用权只能是国有土地的使用权,而不能是集体土地的使用权。 3.用于出资的土地使用权应是未设权利负担的土地使用权。 4.用于出资的土地使用权只能是出让土地的使用权,而不能是划拨土地的使用权。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