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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出资的法律风险与问题分别怎样分析呢?

2020-05-22 21:4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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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0-05-23 回复

专业分析:

1.债权作为对公司的出资,其债权实现具有较大的或然性,即增加了债权出资实现的风险性。 具体而言,债权的实现首先取决于债务人的商业信用以及相应的支付能力。如果债务人对于债权的数额以及真实性存在异议,非经司法或仲裁程序不能确定,就增加了债权是否真实以及具体数额的不确定性。即使在债权出资纠纷中,公司获得法律胜诉裁决并申请强制执行,同样存在债权偿付无法实现的风险。“执行难”已是一个众所周知的问题,而恶意逃债的商业现象比比皆是,债权出资潜藏着较大的不能实现的风险。 2.债权出资尚无统一、科学、合理的债权价值评估体系。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第二十九条、第八十三条、第八十四条的规定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非货币出资必须履行评估、验资手续,对非货币出资的财产价值必须由法定的评估机构予以评估。但是,目前尚未形成一套公允、客观、普遍认可的债权价值评估体系,债权出资的价值评估具有较大的主观性与随意性。因此,在没有规范、系统的债权出资评价体系的情形下,如果出现大量的债权出资会加大债权出资价值的不确定性,同时增加债权实现的不确定性和相应的风险。 3.债权出资可能导致公司发起人之间的恶意串通或公司实际控制人对控制权的滥用。 由于债权价值与实现的不确定性,公司发起人之间可以利用债权的这一特点,通过恶意串通抬高债权的真实价值,相互提高对债权出资价值的认定,在形式上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导致公司资本虚增。这种情形不仅会损害小股东、其他非发起人股东的利益,也会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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