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因为没有发放产假期间的工资而申请劳动仲裁。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员工休产假期间仍算出勤有工资,若公司不予发放,属于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二)情形,应当根据第四十二条和第四十七条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不予发放的情况下员工可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诉。
针对产假公司不给发工资怎么办?,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产假期间公司不发工资的,可以与公司协商,协商不成的,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休产假公司部不发工资的,劳动者可向当地劳动部门投诉,也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处理,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服,还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 法律规定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按单位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发放生育津贴;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职工原工资标准支付产假工资。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