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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011年入职签了一份三年合同,到期后又签了一份三年合同,是不是已经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018-06-02 11: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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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红芳律师

2018-06-02 回复

专业分析:

1.你虽然与单位签订了两次以上劳动合同,有资格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并不是自动建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关系,需要你明确提出并签订。2.现在你们劳动合同到期,可以协商是否续签,如果不续签,单位应该根据你实际工作年限进行补偿。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4.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5.你可以决定是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还是解除劳动关系,拿补偿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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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签3次合同要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一年内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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