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户。公司本部应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确定一家银行的一个营业机构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同时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其他银行开立必要的存款账户,但现金的提取只能通过基本存款账户,其他账户只能进行转账结算。开设的银行账户由公司财务部门管理。各下属分厂不得开设银行账户。 (2)使用。严格遵守银行结算纪律,除根据现金使用范围中所指可通过现金收付结算外,其余一律通过银行转账结算。出纳人员办理银行存款收付业务,必须经常掌握各个银行账户的收支和结余情况,并按照规定正确使用汇票、本票、支票等各种结算方式,对日常银行存款的收付事项,都必须由经办人员签字和有关领导审核批准,手续齐全;财务人员应认真审核有关单证、合同文件等的真实性、手续的完备性后再予以办理,对于一切违反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的收支,应当拒绝办理并及时报告总经理进行处理。 (3)建账。按银行名称和账号分别开设银行存款日记账,逐笔登记银行收付,逐日结出余额,逐月与银行对账单核对,如出现差异,应逐笔核对,查出原因,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后达到账账相符。 (4)不准出租、出借账户,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套取银行信用。
针对说一说银行存款管理都需要哪些具体的程序呢,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保证书有如下具体说明:民事主体。正常民事行为能力人自愿签署保证书;保证书内容。内容必须在法律范围合法;保证书最好由第三方见证,第三方为无利害关系的第三方,最好由专业律师审核见证;双方签字盖章,保证书生效。
1、债务人将标的物或者将标的物依法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交付提存部门时,提存成立。 2、标的物提存后,债务人应当及时通知债权人或者债权人的继承人、遗产管理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 3、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 4、债权人可以随时领取提存物。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