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过户注意事项 1、若单位购买私房,还需提交单位法人或其它组织资格证明(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法定代表人办证委托书(收件窗口领取),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若非住宅转移,还需提交土地使用权证书; 3、若当事人不能亲自办理,需出具委托书或公证书,受委托人需出具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房屋若已出租,且承购人非承租人的,需提交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证明; 5、若有共有权人需出具共有权人同意出售证明和共有权证书; 6、若经法院判决的,需出具法院判决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去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带上房产证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去办理过户手续需要原房主夫妻双方到场:带上身份证、户口本、房证、契证、结婚证(单身的需要单身证明)买的人只要带上身份证就可以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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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过户要注意交税。房产过户是指房产出售或捐赠时,原所有权人将房屋所有权转移到新主人名下,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登记的行为。新规规定了,购房人应缴纳契税:第一次90平以内为1%,90至144一百平方米为1.5%,144平以上或非首次为3%。
房产过户需要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及其他相关证明; 2、房地产买卖合同或其他证明房产转移的材料、房地产权属证书; 3、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4、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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