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发行、征订规定。(一)总局预算内出书,由总局无偿发放下级税务机关或纳税人,不得有偿征订;总局预算外出书,由出版社统一发行,下级税务机关或纳税人自愿征订,不得强行摊派。(二)其他部门出书,但确有必要向基层税务机关推荐的,由总局办公厅发通知,基层税务机关只能凭办公厅通知自愿购买书籍报刊,局内其他单位的非正式文件(包括电话)等一律无效。(三)禁止局内各单位、下级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强行向纳税人推销书刊。凡发现假冒税务机关领导或机关名义向纳税人推销书刊的,要及时向上一级税务机关和本地公安机关报告。(四)局内各单位或人员向下级税务机关和纳税人强行推销书籍的,一经发现,要公开通报,并在总局机关目标管理考核中作相应处理。十三、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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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税收征管罪具体罪名有以下: 1、逃税罪; 2、抗税罪; 3、逃避追缴欠税罪; 4、骗取出口退税罪; 5、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6、虚开发票罪; 7、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8、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9、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10、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11、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 12、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13、非法出售发票罪; 14、持有伪造的发票罪。
个税征税范围包括以下几点: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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