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但用人单位拖延不支付的维权方式是什么?,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用人单位如果是参保单位的,只需要支付以下工伤保险待遇:1、劳动者治疗期间的工资福利;2、劳动者属于五极、六级伤残职工的伤残津贴;3、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还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如果是未参保单位的,将承担全部工伤保险待遇。
应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有5项: (1)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生活不能自理的,由用人单位派人护理,所需陪护费用由用人单位按协议支付,但最低不能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 (2)伤残等级为五级和六级且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本人工资的70%和60%的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3)伤残等级为五至十级且与用人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以解除劳动关系时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4)用人单位应当参加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在此期间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5)用人单位欠缴工伤保险费期间工伤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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