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行政诉讼不予受理条件是什么

2023-04-10 08:19:09
推荐答案

重庆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4-10 回复

专业分析:

收到申诉登记表或者口头申诉,对符合本办法第二十条的申诉,应当受理,属于下列情形的,不予受理:(一)没有明确的申诉对象的;(二)申诉内容、文字材料不齐全的或者电话申诉后,申诉人2个工作日内未补正或者补交文字材料的;(三)申诉时不填写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的;(四)同一申诉事项已经申诉调处结案,对调处结果仍不满意的;(五)双方曾达成调解协议并已经执行,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六)法院、仲裁机构或者有关行政部门已经受理调查和处理的;(七)恶意诽谤,故意报复、损害他人声誉的。对不属权益保护中心(分中心)管辖的申诉,告知申诉人向有管辖权的机构提出申诉。依前款规定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权益保护中心(分中心)出具加盖印章并注明日期的书面通知。

展开更多

针对行政诉讼不予受理条件是什么,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同类普法

刘伟长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行政诉讼案件的受理条件包括:由作为具体行政行为相对方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有明确的被告;符合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受案范围;符合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原告应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不予受理的案件如下: (一)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二)抽象行政行为; (三)内部人事管理行为; (四)法定终局裁决行为; (五)刑事司法行为; (六)行政调解行为与法定行政仲裁行为; (七)不具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 (八)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 (九)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相关精选问答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精选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