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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 (一)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二)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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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行政诉讼有关解释,应当组成合议庭对原告的起诉进行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天内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7日内不能决定是否受理的,应当先予受理;受理后经审查不符合起诉条件的,裁定驳回起诉。受诉法院在7日内既不立案,又不作出裁定的,起诉人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诉或者起诉。上一级法院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予受理;受理后可以移交或者指定下级法院审理,也可以自行审理。因此,你可向上级法院起诉。
人民法院既不立案,又不作出不予立案裁定的,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起诉。 行政诉讼法 第五十二条人民法院既不立案,又不作出不予立案裁定的,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起诉。上一级人民法院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立案、审理,也可以指定其他下级人民法院立案、审理。
你诉的被告是否人民政府?如属人民政府一审法院属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区法院当然会不予受理,但法院应当在不予受理裁定书中载明不予受理的原因与理由。行政诉讼法也沒有第一百四十二条,可能是适用第四十二条之规定,"第一百"可能是笔误。下一步,如果诉人民政府,你应当重新写行政诉状向中级法院提交,但必须注意诉讼时效,否则也会被法院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驳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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