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是什么 农村宅基地是仅限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符合规定的成员,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享受使用,并且可以用来建造居住房屋的农村土地。 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可以进行转让,但需满足以下四点: 1、需经本村村民委员会同意和乡级政府的批准; 2、转让人与受让人同为本村村民; 3、受让人无宅基地,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 4、宅基地使用权不能单独转让,须与住房一并转让。另外,转让人户口应该已迁出本村或属于“一户多宅或多房”。如系一户一宅,须明确表示不再申请宅基地,且有证据表明其已有住房保障,如与其他近亲属合户居住。符合以上条件,房屋买卖才能万无一失。 宅基地申请的条件: 1、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2、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 3、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 农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使用宅基地: 1、年龄未满十八周岁的; 2、原有宅基地的面积已经达到规定标准或者能够解决分户需要的; 3、出卖或者出租村内住房的。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效力 司法实践中,对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间签订的农村房屋买卖合同,各地法院普遍认定合同有效。但对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与本集体经济组织之外的单位或个人签订的农村房屋买卖合同,各地法院对于合同效力的认定不完全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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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的宅基地使用权是指村民个人在集体所有的宅基地上所享有的建造房屋以使用居住的一种物权。根据法律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有权依法利用宅基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农村的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公民个人在国家或集体所有的宅基地上所享有的建造房屋以使用居住的一种物权。宅基地的含义及拓展: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 宅基地使用权人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 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重新分配宅基地; 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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