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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房算不算配套商品房

2022-03-14 17:2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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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3-14 回复

专业分析:

动迁房和配套商品房都是定向销售给动迁居民的,但是两者却是完全不同的概念。因为动迁房和配套商品房的土地性质不同。拆迁的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拆迁的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配套商品房。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而为居民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按照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产权证上会加盖配套商品房印章,在取得所有权的 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另一类是动迁房。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具体来说:具体来说: (一)配套商品房由上海市房地资源局制订的《上海市配套商品房和中低价普通商品房管理试行办法》第 28条明确规定: (1)配套房、中低价房在取得房地产权证后的 5年内,不得转让、出租。 (2)配套房、中低价房在取得房地产权证后 5年内确需转让的,房屋所有权人应当向市房地资源局或者区县房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市房地资源局或者区县房地管理部门按照规定价格回购。 (3)配套房、中低价房在取得房地产权证满 5年后转让的,应当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宅与配套房或者中低价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交纳收益。具体比例,由市**另行规定。 (二)动迁房动迁房提交下列材料: (1)《上海市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身份证明(复印件); (3)动迁单位原《房地产权证》(原件); (4)《动迁协议》(原件); (5)地籍图(原件两份); (6)房屋平面图(原件两份); (7)契税完税证明(原件)即可办理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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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动迁分房要看你或者你家人的名字是否写进产权证,并且产权证上是否除动迁房外还有其他房产,如果都是的话,那么就是二套房。反之则不是。 二套房界定标准: 1、贷款买过一套房,通过房屋登记系统能查到房产,再贷款买房。 2、贷款买过一套房,后来卖掉,通过房屋登记系统查询不到房产,但在银行征集系统里能查到贷款记录,再贷款买房。 3、全款买过一套房,通过房屋登记表系统能查询到房产,贷款买房。 4、全款买过一套房,后来卖掉了,房屋登记系统查不到房产,再贷款买房。 5、当地暂不具备房屋登记系统的查询条件的,银行尽职调查核实购房人已有一套住房的,再买房。 6、个人名下有两套房的商业贷款记录,一套已还清,另一套未还清,此时再贷款认定为三套房。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如果自已的名下本来就有一套商品房,再买一套拆迁房,并且有房产证,那么拆迁房就算二套房。如果首套房是拆迁房,而且被征收了,而且在拆迁的时候需要办理房屋注销登记,这样再买一套房才能算首套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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